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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天皓水泥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利用工业废弃物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8-10-22  浏览次数:3063次   作者:天皓水泥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关闭】

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之规定,现将《内蒙古天皓水泥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利用工业废弃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本项目依托内蒙古天皓水泥集团有限公司4500t/d新型干法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建设处置危险废物10万t/a。主要建设废物存储间、废物预处理车间等,项目公用工程及公辅设施均依托现有工程。项目新增劳动定员16人。

项目占地面积为5000m2。总投资为9000万元项目用水由厂区现有供水系统供给,项目生活污水排入现有厂区污水处理站后回用;项目用电由现有厂区供电系统供给;项目采暖由现有厂区供暖系统提供。

二、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概述

1、施工期环境影响

项目在施工期间建筑材料的运输、堆放,混凝土的制备过程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NOx、CO等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存在一定的影响。为了减少施工粉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方在施工期间,应合理安排工作时段,对施工场地洒水,建筑废物集中堆放,及时清运;水泥、沙土等施工材料应堆放在指定的地点,并在干旱季节进行覆盖,减少扬尘;施工建筑物立面用草席及安全网全封闭施工,减少粉尘的传播和飞扬;对运输材料的车辆进行遮盖,严禁超载,减少抛撒;使施工期间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

2、运行期环境影响

⑴废气

本项目建成运行后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水泥窑窑尾废气、固废暂存库、水泥窑停检修期间固废暂存库活性炭处理装置尾气。根据设计方案,结合天皓水泥厂现有废气处理措施,本项目针对各类工艺废气均采取了相应的、有效的废气治理措施。

⑵废水治理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和生活污水。冲洗废水和实验室废水收集后掺入半固态废物调质,随半固态废物一起入窑焚烧,通过高温气化焚烧处理,实现生产废水不排放;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道路喷洒用水及绿化用水,对环境影响较小。

⑶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气处理系统产生废活性炭、各固体废物的废弃包装袋以及生活垃圾。废活性炭,进入回转窑协同处置;各固体废物废弃包装袋可清洗的尽量清洗后重复使用;对于污染严重不便清洗的包装物可按照固态危险废物的预处理方式预处理后投入水泥窑高温焚烧;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⑷噪声防治措施

针对不同噪声源采用隔声、消声等合理布局治理措施后,经距离衰减和厂界的围墙隔声后,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工程采用了清洁生产的新工艺、新技术,从源头上控制了污染,并且采用了先进、经济、可靠的废气、废水和废渣治理和处置措施,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到最低限度。预测结果表明,本工程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经采取措施后,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本评价认为本工程项目从环保角度讲是可行的。

四、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以及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社会各界对本工程如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和反映,并可函索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和补充信息,查阅和索取期限为本信息公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内蒙古天皓水泥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李工         联系电话:0471-5194300

评价单位的名称:黑龙江兴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莫日根           联系电话(传真):15004711865

五、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项目建设地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建议:

(1)规划选址选择是否合适;

(2)项目建成后,最关心当地的环境问题(大气、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

(3)建设项目采取的环境影响预防和减缓措施是否可行;

(4)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否可以接受;

(5)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益影响的确认(发展经济、保护环境、家庭收入等);

(6)对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总体看法和意见;

(8)其它意见和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为在当地网站上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为十个工作日。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信息公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

内蒙古天皓水泥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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